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通緝犯陳文彬因不願被員警盤查到身上攜帶槍械,爆發警匪槍戰,在三重一老公寓內與警對峙長達2個多小時。陳男一度揚言開槍輕生,直到女兒到場苦勸,擔心死了沒人照顧女兒,才棄械投降。高等法院26日二審宣判,將原本的5月6日刑期,改判5年2日,併科20萬元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與警匪對峙長達2小時的陳男躲在公寓頂樓,不捨獨生女兒可能沒人照顧,才願意棄械投降。(圖/資料畫面)
陳文彬因肇事逃逸等案遭通緝,2018年6月7日出門拜訪友人時,遭遇新北市三重員警盤查。自知身上隨身攜帶2把改造手槍及子彈,拒絕盤查並躲進附近老舊公寓裡,員警追上前,陳男卻回頭,在樓梯間對員警開槍,所幸並未打中員警。
見陳男火力不小,警方動員30多名警力將陳男團團包圍,陳男被受困在公寓頂樓,警匪對峙長達2小時。期間,陳男大喊「再過來就開槍自殺!」警方擔心陳男真的想不開,找來他的獨生女親情喊話。
自知逃不過,陳男最後以電話告訴女兒「好好照顧自己,爸爸要投降了!」等語,帶槍走出公寓結束對峙,被依妨害公務、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移送法辦。檢方起訴,一審法官判決陳男5年6月有期徒刑,二審法官將妨害公務部分,減輕改判1年2月,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維持原判,合併應訂執行期5年2月,併科罰金2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