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【 10/04 15:30 發稿 | 19:08 更新:新增影音 】
香港「反送中」活動越演越烈,在中國「十一國慶」當天更迎來另一波高峰,出現「大暴動日」,港府為了止暴制亂,特首林鄭月娥緊急召開會議,討論引用《緊急法》訂定《禁蒙面法》,也就是說,示威人士遊行時只要遮蔽部分面容,最嚴重會被監禁一年,而這條文已正式通過,5日零時開始生效。
▲香港《禁蒙面法》將於5日生效。(圖/駐香港特約記者王志杰攝影)
林鄭月娥今(4)日召開緊急行政會議,討論引用《緊急法》,訂定《禁蒙面法》,一旦《禁蒙面法》實行,無論遊行集會有沒有得到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,參與人士都不能蒙面,或是戴口罩。但也有人除外,像是記者在示威現場工作需要戴防毒面罩,或是因為宗教得戴面紗、醫學原因等等,就不會被罰。
林鄭月娥下午3時於記者會說明,近期暴力行動升級,導致社會進入危險邊緣,加上參與遊行的學生越來越多,「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壓制暴力,挽救香港的現在,挽救香港的未來」。(李艾庭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