娛樂中心/綜合報導
資深旅美藝人張琍敏從不諱言自己是「韓粉」,今年4月她在臉書嗆聲「陳菊蛇鼠一窩」並指高雄有3000億元弊案而遭陳菊提告,雖然事後張琍敏稱文章只是轉貼也道歉、刪文,但仍吃上官司,6日張琍敏曬出法院傳票,抱怨自己因為轉貼文章挨告。
▲張琍敏受韓國瑜之邀為高雄市觀光代言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張琍敏今年4月受高雄市長韓國瑜之邀為岡山之眼代言,卻在臉書以「韓市長為什麼不選總統」為題發文,嗆「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,陳菊蛇鼠一窩」,遭陳菊以加重誹謗罪提告,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。5月開庭時,張琍敏以人在美國,需10月才能返國為由請假,但法官認為人在國外並非不到庭的正當理由,就算無法回國,也可提出書狀表達意見。
▲張琍敏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張琍敏6日在臉書PO出自己收到的法院傳票,透露自己今(7)日下午得出庭處理官司,忍不住抱怨:「我長這麼大,明天第一次要出庭!為一篇轉載的貼文而被陳菊告毀謗(誹謗)!民進黨在執政前所強調的言論自由而如今確(卻)是如此!大家祝我好運吧!」
▲張琍敏抱怨轉貼文章卻被告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貼文被轉貼到臉書社團「打馬悍將粉絲團」後,網友們對張琍敏挨告卻主張是言論自由一事相當傻眼,狠酸:「言論自由與造謠兩者完全不相關好嗎?」、「怎麼會主張這是言論自由,照這邏輯隨便罵人也是言論自由了」、「言論自由跟言論免責是不一樣的......大嬸」、「歌可以隨意唱,謠言不可隨便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