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瞎!律師法院閱卷「外帶」複印 司法警察赴影印店查洩密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實業詐貸84億案,將負責人楊文虎的秘書等8人聲押禁見,另前法官黃呈熹等3人也分別被以10萬至100萬元不等交保。但就在聲押後,秘書林奕如的委任律師說要閱卷,卻傳出違反規定,將8名被告的卷證影本帶到法院附近的影印店再複印,檢方痛批恐有洩密之虞,台北地方法院則表示,已交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到影印店調查,確認律師是否有相關責任。

台北地院,台北地方法院(圖/記者陳怡靜攝)

▲被告被聲押後,按規定律師可在法院的閱卷室內閱卷,並影印需要的資料,但僅供作為被告辯護用。(圖/資料畫面)

台北地方法院表示,檢方聲請羈押後,法院得依法准許該案律師在法院的閱卷室閱卷,並且複印卷宗影本,但此次卻是律師將卷宗影本集合後,自行送到法院外的影印店再複印,法官開羈押庭時,律師才表示因影印資料未回,恐有侵害辯護權,法官這才發現,卷宗影本被帶出法院。

按規定,律師依法取得的偵查資料影本,除用做被告辯護外,不得作為其他用途或洩漏,並遵照律師法、刑事訴訟法規定,偵查中的資料要負妥善保管責任。因此針對該名律師的行為,除暫停審理外,並交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,到影印店取回影本資料,同時進行調查,確認後續律師有無相關違反刑事訴訟法責任。

檢調追查潤寅實業涉嫌自2016年3月起,以不實應收帳款向包括星展、台企銀、王道等14家銀行詐貸,金額高達84餘億元。檢方於6月間發動第一波搜索,但負責人楊文虎及妻子因已潛逃海外,隨後遭到通緝,楊文虎的女兒楊宇晨則在正要離境時被攔下,遭羈押禁見。檢方7日再度發動搜索傳喚,傳喚與潤寅合作的人頭廠商外,並傳喚負責財務的莊淑芬、秘書林奕如、楊宇晨的律師,也是前法官黃呈熹等一共11人,訊後將林奕如等8人聲請羈押禁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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