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大陸廣西南寧一名38歲黃姓媽媽,由於無法生育,擔心同居的覃姓男友會離開她,便強迫年僅12歲的女兒和男友發生關係,女兒多次遭到侵犯,直到無法忍受才告訴生父,此事才因此曝光,當地法院判黃女及覃男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。
綜合陸媒報導,黃女與前夫離婚後,12歲的女兒就與父親生活,黃女則認識了現年33歲,曾犯搶劫罪服刑2年的有婦之夫覃男,2人其後同居合夥做生意。黃女因為難以生産,擔心覃男因此離開她,竟將歪腦筋動到女兒身上,且就算女兒多次拒絕,她仍以感情勒索方式,跪地哭求、吞藥、割腕自殺等等強求。
▲狠母逼女兒與男友「生孩」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2018年4月女兒因為和生父吵架,便搬去和媽媽及覃男住,寄人籬下只好接受這項不合理的要求,結果覃男果真多次侵犯女童,黃女還在一旁觀看,擔心被鄰居聽到,更要求女兒不要哭鬧。最後女童忍無可忍,回家告訴父親一切,事件才因此曝光,並於今年1月逮捕黃女與覃。
當地法院審理後,認為覃男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女,仍與對方發生性關係,已構成強姦罪;黃女則強迫被害人與覃男發生性行為,已構成強姦罪的共犯。近日依強姦罪分別判黃母與覃男10年和11年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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