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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虐童案!嫌犯被判無期稱是獨子要養家 請求停押遭駁回

記者陳怡靜/台南報導

台南17歲薛姓母親與薛姓表姊、何姓表姊夫、李姓友人等4人,於今年1月聯手凌虐1歲6個月大的女童致死,一審將薛姓表姊及李嫌皆判無期徒刑、何姓表姊夫判刑18年;李嫌上訴主張自己是家中獨子,指媽媽與祖母均已年邁,欲工作賺錢照顧家人並籌措和解金,希望能具保停止羈押,經台南高分院審酌,李嫌涉凌虐殺害女童行為殘忍,惡性不輕,且李嫌被判處重刑,恐將規避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,因此駁回聲請。

▲17歲薛姓小媽媽抱著女兒送醫畫面。(圖/資料照)

今年1月間,1歲半的女童因不斷哭鬧而遭到4人凌虐,薛姓表姊假藉女童生母曾墮胎,以此虛構該墮胎嬰靈附身在女嬰身上,並謊稱「女嬰晚上不能睡,每日只能吃1次,否則嬰靈會更加壯大,因而危害眾人」,4人即輪流阻止女嬰入睡,一見到女嬰出現睡意或入眠,即以指甲捏肉、掌打、或手持「不求人」、「愛的小手」等物,虐打僅包覆尿褲、未著任何衣物之女嬰手、腳及屁股等身體各部位,導致女童出現失溫現象,但4人卻不予理會,繼續按照原定計畫到KTV唱歌,小孩沒了氣息後這才離開,一度將車開往山區打算棄屍,但生母認為不行才開回頭送醫,但女童早已死亡,全案因此曝光,引起社會眾怒。

▲17歲薛姓母親與薛姓表姊、何姓表姊夫、李姓友人等4人,涉聯手凌虐女童致死。(圖/翻攝臉書)

台南地院一審,將薛姓表姊及李姓友人皆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何姓表姊夫則被判處18年徒刑;李嫌提出上訴,主張自己是家中獨子,指媽媽與祖母皆已年邁,身體狀況也不佳,他被羈押後致使家中頓失收入,因此希望能去工作賺錢照顧家人,同時並籌措被害人家屬的和解金,雖無資力負擔重保,但可每日至轄區警局報到,絕對不會逃亡,希望能請求具保停止羈押。

經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酌,李嫌與其他共犯,涉犯凌虐、殺害年僅1歲6月女童,行為殘忍、惡性不輕,對社會治安具有重大危害,且李嫌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重刑,認為恐有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,有逃亡之虞,認定對其羈押處分尚屬適當,因此駁回停押聲請。

 

#台南小媽媽虐死女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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