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
本月21日,高雄市消防局有2名救護人員,到前金區某診所載送一名女病患就醫,因當下情況危急,所以決定就近送往大同醫院救治,不過家屬卻堅持要送到「指定醫院」榮總就醫,且情緒激動、大聲咆哮救護員,甚至打電話給國民黨議員李雅芬求助,最後更將病患直接帶走、自行就醫,沒想到事後2名救護員不但被投訴,還慘遭調職,被網友PO上批踢踢引發熱議,質疑是議員關說導致。不過對此,國民黨議員李雅芬也在臉書上PO出聲明稿,澄清當下事發經過,但卻慘遭眾多網友洗版砲轟。
▲國民黨議員李雅芬PO文澄清事發經過。(圖/翻攝臉書)
議員李雅芬PO文表示「當時女病患血壓高達210,且有發燒、頭暈等症狀,因此診所醫師建議家屬最好轉送『大醫院』救治...當2名救護員抵達診所後,女病患丈夫向救護員表達,因為患者在高雄榮總有病歷資料,建議消防員是否協助送榮總,但救護員認為病患屬危及個案,應就近送往市立大同醫院,雙方就送醫地點無結論。病患丈夫於是去電向認識的市議員李雅芬求助,議員也希望依照家屬要求送榮總,但電話掛斷後,救護員又再次和病患丈夫說明,雙方一來一往,在現場耽擱了約10分鐘。當時病患痛苦難耐,病患丈夫擔心妻子病情,和救護員起了爭執,一氣之下,自行攙扶妻子開車送往高雄榮總。」
▲國民黨議員李雅芬PO文澄清事發經過。(圖/翻攝臉書)
接著,李雅芬又表示「因為當時女病患的病歷都在榮總,當事人要求送往『適當醫療機構』榮總醫院,而減少傷病患死亡及失能,也是消防救護的重點任務,且依據『緊急醫療救護法』第29條規定,『緊急傷病患之緊急救護送醫』,是以送達『就近適當』醫療機構為先,此『就近適當』也須應依據『緊急傷病患的傷病情況』做合併考量,不宜僅以『就近』或是『適當』單獨考量,而是以『維護緊急傷病患生命權益』為優先選擇。」更強調未在事後向消防局長官施壓,甚至向消防局長要求「切勿處分同仁,可以教育訓練方式替代」,並未如網路論壇上所言,有關說情節。
▲國民黨議員李雅芬PO文澄清事發經過。(圖/翻攝臉書)
而李雅芬也說明「病患家屬當初以為妻子是小感冒,所以才先至診所看診,沒想到最後被診治是血管瘤,所以診所醫生才建議家屬轉送大醫院,但當時雙方就該送哪家醫院發生爭執後,家屬眼見病患已撐不了,堅持最後乾脆自行就醫時,2名救護員卻是眼睜睜地看著病患,由丈夫自行攙扶下走出診所。」最後表示「救護員執行救護任務非常辛苦,辛勞值得肯定」,但該起個案是否仍應站在「視病患如親」,並依據「緊急傷病患的傷病情況」做綜合全盤考量的狀況,值得外界省思。
▲2名救護員遭投訴後慘遭調職。(圖/翻攝PTT)
但李雅芬的PO文一出,有民眾發文鼓勵,但更多卻是網友洗版怒斥:「為難然後被調職了...」、「議員比緊急救護人員專業?議員可以透過電話指示,要求救護人員依照家屬要求送榮總?」、「糟蹋救護員」、「議員您知道醫院轉院都不是使用消防局的救護車嗎?消防員也不是這樣給您糟蹋的!如果在協助跨區送醫,遇到一個更危急的傷患,結果沒救護車是不是到時候再來靠邀消防員協助跨區!」、「119是計程車專線,不是救護車」、「如果家屬執意指定醫院是否該自行承擔風險跟交通問題,別把救護員當替死鬼,那麼剛好的調職?」、「請問議員知道就近適當的評估人員是救護技術員嗎?」、「送了先穩定病情啊!硬要盧送去8公里外的榮總,病歷現在不是都上雲端了?」、「以後要送醫院記得打電話給議員,不用打給醫院,議員比較專業」。
※國民黨議員李雅芬臉書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liyafn0911707871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