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盈君/台南報導
這下真的綠綠的!台南一名邱姓女子,婚後跟丈夫感情不睦,2人自2014年3月間分居、打離婚官司,不料去年9月間,丈夫發現妻子曾於2015年8月間,到婦產科就診、服用分娩、流產後子宮止血的藥,驚覺自己綠光罩頂,氣得對妻子提告通姦罪,但邱女的供述卻前後不一,她曾在警訊時供稱,自2012年起,就沒有跟丈夫發生性關係,之後又對檢方改口說,曾於分居期間跟丈夫發生性行為懷孕,還聲稱孩子是丈夫的,但台南地院審理後,認為邱女的說詞是在卸責,因此依通姦罪判處徒刑2月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▲女子於分居期間懷孕流產,綠帽夫氣炸提告。(圖/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據判決指出,邱女跟丈夫於2014年3月間分居迄今,在2015年6、7月間與人發生關係懷孕,於是到婦產科就診,並服用分娩、流產後子宮止血的藥,去年9月間,丈夫返家後看到婦產科藥包,認為自己被戴綠帽,氣得對妻子提出告訴。不過邱女一開始對警方坦承,夫妻自2012年起就沒有性生活,之後卻又對檢方改口,表示分居期間仍有跟丈夫發生關係而懷孕、只是次數很少,並稱孩子是丈夫的,矢口否認有外遇。
不過台南地院審理後,認為邱女前後供詞不一,且如果是丈夫的孩子,為何不能公開說明並告知丈夫?此舉明顯有違常理,認為邱女的說詞是在卸責,另外,雖然沒有直接證據,證實邱女與其他男性發生性關係,但按照經驗法則,懷孕流產這項間接證據,已經足以推論她外遇,嚴重妨害家庭生活,因此依通姦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