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翻攝自flickr-陶 澤中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美河市案爆發弊案,擁地佔99.24%的北市府,在合約中竟發生只分到30.75%樓地板的離奇事件。媒體踢爆,前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的投資契約書,疑是始作俑者,當時馬前市府同意分回價值較低的商辦,且之後的郝前市府又在九次權益分配會議中確認分配比例,兩前市府聯手鬧出「建商吃肉、市府喝湯」的世界級笑話。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當時的馬前市府在2004年核定修改的「新店機廠用地聯合開發投資契約書」,當中雖沒有計算權益分配,但樓地板分配原則陳述,「投資人(日勝生)建議捷運局及北市府獲得以商業辦公大樓為主,不足部分以商場為輔。契約又指,私地主分配權益應全部為住宅,投資人「自願」將所配以私地主分配剩餘住宅為主,不足部分再配商場或商業大樓,目的為「使捷運局不必花多餘心力處分住宅」。
北市議員王世堅不滿表示,美河市弊案錯誤在於,馬前市府竟聽取建商建議,取得位處邊陲難經營的商場,理論上來說政府應取得菁華區的住宅以提供青年或是弱勢族群使用,而且取得的商場完工後,竟然到現在還是蚊子館。(整理:實習編輯許禮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