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恩如/台北報導
中國政府為拉攏台灣人心,4日推出最新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「對台26條措施」,其中包括台灣人民可在海外申請「旅行證件」。對此,外交部長吳釗燮今(6)日受訪表示,如果去申請中國的護照就是變成中國的國民,除了會觸犯相關法律規範,「國籍有可能會被註銷」。
▲外交部長吳釗燮(圖/記者林恩如攝影)
中共19屆四中全會10月31日剛閉幕,中國國台辦等21個部委,於11月4日宣布對台26條措施,稱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措施(簡稱:對台26條措施);而這項新的對台措施,是在去年年初31條的基礎上更為具體化和全面化。
其中,第14條規定,「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,申請旅行證件」,引發討論。對此,外交部長吳釗燮今上午列席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報告並備詢,會前受訪被問及此事表示,涉及到外交部分就是有關於領事權行使部分,「你如果申請中國的護照,就是變成中國的國民,這就是觸犯了相關法律的規範,他的國籍就有可能會被註銷」。
隨後,立委林昶佐質詢也問及相關議題,吳釗燮強調,依護照條例第25條規定,護照很可能會被註銷,只是這並非外交部執掌,還需由其他機關來認定。事實上,據護照條例第25條規定,護照持有人若身分轉換為「大陸地區人民」,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,並註銷該護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