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紐約5日電)美國亞利桑那州去年3月發生優步(Uber)自駕車撞死婦女事件,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今日表示,當時這名女子違規穿越馬路,自駕車系統沒有辨認出她是行人。
▲去年3月美國發生Uber自駕車撞死婦女的事件,當時自駕車系統沒有辨識出她是行人。(資料照/翻攝自Uber官網)
法新社報導,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(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)聲明指出,這名女子「在沒有斑馬線的地方過街;系統設計沒有將亂穿越馬路的行人考量進去」。
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在初步報告中說,委員會已經判定,這名49歲的女子晚間於鳳凰城(Phoenix)郊區坦佩(Tempe)牽著腳踏車過街,車子軟體在撞上女子的近6秒鐘前發現她。
根據這份最新報告,自駕車系統沒有時間「將她歸類為行人」,以為她是物體。委員會將於19日舉行聽證會。
撞擊前大約1.2秒,在軟體判定即將發生碰撞時,軟體不讓車子做出「極端的剎車或轉向動作」,以降低車子蛇行的可能性。
然而,軟體啟動減速計畫時,自駕車曾向操控者發出聲音警訊。
2018年3月車禍發生後,Uber暫停美國所有地點的自動駕駛測試,但數個月後又恢復測試計畫。
Uber已向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保證,自駕車的新技術將在類似情況中正確辨識出行人,在撞擊前超過4秒鐘啟動剎車系統。
報告還指出,除了亞利桑那州車禍外,2016年9月到2018年3月間,Uber自駕模式測試車涉及37起事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