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台北市一仝姓男子因在陽台上抽菸,被鄰居李姓孕婦提告侵害住家安寧,求償10萬元。仝男強調李女沒證據其二手菸有造成實際損害,但李女拿出孕婦健康手冊,證明自己有7個月身孕,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仝男敗訴,需賠償李女1萬元精神撫慰金。
▲仝姓男子在自家陽台抽菸,隔壁鄰居懷有7個月身孕,認為菸味飄進屋內影響健康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根據判決,李女和仝姓男子是鄰居,都住在5樓,李女控訴,仝男長期在陽台抽菸,菸味飄散進屋,導致她長期得暴露在二手菸環境中,嚴重影響健康,求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,還拿出孕婦健康手冊,證明自己有7個月身孕。
仝男則辯解,根本無法舉證二手菸造成的實際損失,即便菸味飄進屋內,也並非「侵害居住安寧」,沒有理由要賠。
不過法官認為,李女懷有身孕,暴露在二手菸環境下已造成嚴重侵害,且仝男自己也有3名未成年子女,仝男卻都在陽台抽菸,從沒在屋內抽過,顯見相當清楚二手菸造成的危害。因此判決仝男需賠償李女1萬元精神撫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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