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新竹報導
新竹一名56歲李姓女子日前買半票搭乘台鐵區間車,遇列車長查票時,竟亮出詹姓列車長員工通勤乘車證和工作證影本,自稱是「列車長夫人」,希望列車長放水,但列車長仍將情形通報站務人員,意外查出該名女子竟是列車長小三,新竹地院依詐欺得利及偽造署押罪,判處李女拘役50日、3月,緩刑2年,並支付公庫7萬元。
判決指出,57歲詹男是台鐵台北運務段新竹車班列車長,去年3月將自己的台鐵員工通勤乘車證與工作影本,交給56歲李姓小三使用。同年10月16日,李女在新竹火車站購買13元半價區間車票1張,準備返回湖口住家,途中遇到汪姓列車長查票,李女竟謊稱是詹妻,不但報出許女身分證字號與生日,並出示員工證及工作證影本,盼列車長通融。
▲(區間車示意圖/資料照)
不過因台鐵規定,員工通勤乘車證不得交由他人使用,汪姓列車長將此情形回報,鐵路警察局通知許女到案,她懷疑身份遭人盜用,詹男憂姦情曝光,在旁心急解釋,當初將員工通勤乘車證、工作證影本交給妻子使用,但妻子卻不慎弄丟,可能遭人撿走,強調不認識李女。
案經檢警追查後,卻發現不少員工都知情,詹姓列車長在外有小三,進而查出李女身份,也讓整起婚外情曝光,檢方依詐欺得利未遂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起訴李女,另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,起訴詹姓列車長。
新竹地院審酌,李女無前科素行,念及犯後坦承犯行,並補交票價23元,足見有悔悟之意,經偵審程序當知警惕,無再犯之虞,依詐欺得利罪判拘50日、偽造署押罪判刑3月,緩刑2年,並支付公庫7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