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台中市一名婦人到一寺廟問事,全盲人士的黃姓住持告訴她被嬰靈纏身,要處理好,否則全家都有事,並進行「制煞」、「灌氣」儀式。只是過程中,黃男將手伸進婦人內褲壓按下體,還在婦人耳邊喘息。事後婦人不甘受辱提告,一審、二審皆判黃男有罪,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,黃男辯解,有提醒會「不小心碰到」,上訴最高法院,但法官不採信他的說法,駁回上訴,全案確定。
▲黃姓住持被控以「制煞」為由,伸手進婦人的內褲裡壓按下體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根據判決,婦人的丈夫因案被關,孩子又曾經歷過數次生命危險狀況,自己的工作也不順遂,因此於2016年9月間到寺裡問事。黃姓住持告訴她,會出這麼多事,全是嬰靈纏身「不處理好,全家大小都會有事。」婦人回想自己確實墮胎過,因此決定由黃姓住持進行「制煞」儀式,灌氣驅邪。
儀式開始,室內僅有婦人、黃姓住持及介紹人,進行沒多久,黃男原本放在婦人腹部的右手,突然滑進婦人的內褲裡,並以手指壓按婦人的敏感部位,還在婦人耳邊喘氣,時間長達1分多鐘。最後黃男輕拍婦人背部「好了!結束了!」結束制煞儀式。
但婦人返家後越想越不甘,報警並且提告。黃男辯解,當時他有預告可能會「不小心」摸到敏感部位,婦人並沒有拒絕,且因為婦人的褲子太緊,他才會真的不小心碰觸到,當下有請婦人深呼吸,他再借勢把手伸出來。
但黃男的說法並不被法官採信,認為黃男利用一般人對鬼神的敬畏,借施法名義上下其手,只為滿足自己的性慾,因此駁回黃男的上訴,判刑1年2月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