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四海同心會會長羅文山因違法收受國外政治獻金,台北地方法院判決2年6月。根據判決發現,捐贈者之一,香港籍教授許智明不僅只是教授,還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,光他的捐款就有高達200萬港幣,折合台幣785萬8400元。羅文山一下宣稱是協助設計、刊登廣告幫前總統馬英九助選,一下又坦承是用作會務,但種種說法不被法官採信。
▲羅文山收受的政治獻金,竟來自中共政協委員。(示意圖/資料畫面)
根據判決,陸軍退役中將羅文山曾擔任聯勤總部總司令、國大代表、欣隆天然氣公司董事長、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、國民黨中常委的羅文山,應深知不得收受國外政治獻金,但羅文山不僅收了,對象還是香港籍人士,又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。
2008年、2010年間,羅文山共收取3次,由許智明捐贈的政治獻金,每次約100萬至50萬元不等港幣,3次共收取折合台幣共785萬8400元政治獻金。
羅文山另收取何姓男子捐贈的港幣13萬7500元,折合台幣約52萬6600元,因此讓法官認定,羅文山違反政治獻金法收受國外獻金,又未向監察院申報或繳庫,且部分獻金轉入自己私人及妻子的銀行帳戶內,又涉犯業務侵占罪。
羅文山反駁,該些捐款都是「專款專用」,用途也為捐贈者指定,包括前總統馬英九的2次競選總統時的廣告刊登需要。不過法官認為,四海同心會為政治性團體,收受港人出資用於競選,等於直接或間接介入政治事務。按羅文山的資歷,不應對相關規範不知情,因此判決羅文山有罪,處以2年6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