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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費鴻泰誹謗一審無罪 陳菊上訴高院首度開庭

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在臉書發文,指前高雄市長陳菊對莫拉克風災及高雄氣爆災民落井下石,遭陳菊自訴誹謗。費鴻泰一審無罪,陳菊上訴,高院今天開庭,費鴻泰仍否認有誹謗犯意。

遭陳菊自訴誹謗一審無罪 費鴻泰高院出庭國民黨立委費鴻泰(圖)在臉書發文,指前高雄市長陳菊對莫拉克風災及高雄氣爆災民落井下石,遭陳菊自訴誹謗。費鴻泰一審無罪,陳菊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10日開庭,費鴻泰當庭否認有誹謗犯意。中央社記者蕭博文攝 108年12月10日

▲國民黨立委費鴻泰(圖)在臉書發文,指前高雄市長陳菊對莫拉克風災及高雄氣爆災民落井下石,遭陳菊自訴誹謗。費鴻泰一審無罪,陳菊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10日開庭,費鴻泰當庭否認有誹謗犯意。(圖/中央社)

高雄市政府今年4月3日宣布放棄對小林村國賠案的上訴,費鴻泰4月5日在臉書上發文指高雄市長韓國瑜「佛心待民」,並表示「陳菊不但不幫忙,還落井下石。相對比較於現任韓國瑜市長的佛心,陳菊真是禍心,不能苦民所苦」。

費鴻泰文中寫到,「莫拉克風災時,高雄市府未主動派員協助進行撤離,因而導致小林村滅村;但是,陳菊前市長卻拒絕國家賠償」,又指高雄氣爆案時,陳菊誆騙災民要以代位求償的方式處理,結果因超過時效,導致災民求償無門。

現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認為,費鴻泰所舉兩例都悖離事實,故意導出錯誤結論,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費鴻泰加重誹謗。

一審北院認為,小林村事件發生時,高雄縣市尚未合併,撤離責任屬高雄縣,高雄市確實並未協助撤離;高雄縣市合併後,高雄市拒絕小林村請求國家賠償,及高雄市氣爆案應由高雄市府負責部分,均非虛偽陳述。

一審也認為,費鴻泰言論中有關「禍心」、「不幫忙還落井下石」、「不能苦民所苦」、「誆騙災民」等為意見表達,並無證據證明被告發表言論非出於善意,應在合理評論範圍,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,因此判決無罪。

案經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,今天下午首度開庭。費鴻泰當庭否認誹謗,辯護人則表示,費鴻泰文章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。

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,費鴻泰則以立委選舉投票日將屆,希望法院下次開庭能在選舉後。

費鴻泰庭外受訪時說,臉書文章是對新聞事件的看法與評論,無意誹謗,陳菊也知道這屬於公共議題,她利用司法來做告訴,與其如此不如多替國家社會規劃好的事情,不要再有這樣的災難,可能比較好一點。

 

中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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