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政棟、陳柏璋/台中報導
台中市環保局在警衛室加裝監視器,監控保全員一舉一動,只要抓到打瞌睡,一次就罰二千元,就有保全員投訴,事前不知道有這項規定,因此曾經單個月被扣28000元,就算扣光25000元的薪水都還不夠,根本不符比例,不但不滿處分太重,更覺得自己被當人犯在監控。
保全人員拿著交通棒,站在戶外指揮交通,一天工作12小時,月休六天,賺取25K薪水,但卻有員工爆料,環保局私下與保全公司訂契約,揪保全員打瞌睡,規定抓到一次扣兩千,有人一個月被抓了14次,薪水全被扣光光,憤而離職抗議。
保全員蕭先生表示:「專門做一支單支(監視器)浪費公帑,單支直接拉到主任辦公室前辦公桌上,全程24小時監視我們。」蕭先生痛批,環保局不尊重人權,在沒告知的情況下私設監視器,還請替代役男全程監控保全人員的一舉一動,毫無隱私可言,蕭先生越講越氣,也決定不做了,保全員蕭先生:「我被扣兩個月兩次了四千塊,我也不想做了。」
不只一個保全員被罰,而是在這裡上班的保全,九個就有七個被扣款的經驗,來到台中市環保局,警衛辦公室頭頂上確實有支監視器正對著,保全說一次輪班12個小時,累了難免趴一下,錢被扣的好不甘心。
環保局副局長鄭育麟表示:「我們就是針對保全公司,來處理這樣一個事情,那當然員工的一個要求,必須要由保全公司做說明。」路易威鐙保全公司執行副總:「這個保全人員是個累犯,就是他在執勤中,一直有睡覺打瞌睡的部分,並且與機關合約上的簽訂,我們都有告知我們保全人員。」
保全公司強調與員工簽約前,就有告知懲處相關辦法,一切有憑有據,絕對沒有所謂的私下規定,但客觀論述,環保局在簽約時,不應該訂定扣款條文,保全公司扣員工薪資也有錯,明顯違反勞基法,強調公正的公家機關,簽約竟然如此不謹慎,勞工局也將介入調查。(整理:實習編輯張家寧)
《 即時掌握更多重大新聞,請按讚追蹤【三立新聞】粉絲專頁 》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set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