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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申訴就扣薪!停車收費員痛批不合理 業者這樣說

記者黃佳萍、田居達/高雄報導

高雄市有停車收費員在網路爆料說,自己收費的薪資是最低的23100元基本工資,但只要開錯車號或是被車主申訴,就會被扣薪100到500元不等,她抱怨扣薪比例太高不合理,甚至停機吃飯,沒超過30分鐘也要被罰,只是以扣薪當處罰,到底合不合理?委外廠商表示,簽合約的時候,雙方都已經同意也簽名,他們也會請勞工填寫薪資同意扣款單,才會扣款,一切合乎勞基法!

▲有停車收費員爆料,只要開錯車號或被申訴,就會被扣薪。(圖/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)

8時一到,停車開單收費員就開始上工,騎著電動摩托車,沿著停車格拍車號、開單收費,但有收費員在網路爆料,市府委外管理的停車公司,亂扣薪水。

▲停車開單收費員騎著摩托車,沿著停車格拍車號、開單收費。

收費員Po網抱怨,公司對員工懲罰費用過高,開單員簽一次只賺個1.7元,以開4格停車費來說,才賺6.8元,蓋章蓋到60元,加上罰款100元,一共要被罰160元,竟然是24倍。

▲收費員PO網抱怨,公司對員工懲罰費用過高。

爆料收費員:「只要我們開錯車牌、車主投訴,他們都直接扣薪。」

當事人抱怨,晚上視線不好難免開錯單,甚至吃飯停機,還沒超過30分鐘都得被罰錢,只是收費員PO出薪資單,說自己1天工作12小時,領的也是基本工資23100元,誇張的是,只要被車主申訴,就要被罰100到500元,實在不公平。

▲收費員PO出薪資單,領的也是基本工資。

委外廠商專案經理沈嘉偉:「我們不會直接扣款,是會請員工填寫薪資同意扣款單才會主動扣款。」

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:「在勞工沒有做相關同意認可之前,雇主不可做薪資扣除。」

交通局委外廠商出示單據澄清,強調聘雇當下對於合約內容,都已經同意簽名,一切合乎勞基法,只是到底能不能扣薪罰款?勞工局表示,只要勞工不認可扣薪內容,就不能擅自扣薪,不是雇主說了算,目前勞工局還要進一步釐清,這起勞資爭議。(林雨荷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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