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穎亭/桃園報導
一名女網友控訴陳姓男子約她到摩鐵後,假借按摩腳的理由,強行將推她上床並摀住嘴巴、掰開雙腿「硬上」,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,但陳男向法官喊冤,表示兩人是合意性交,且對方當時還有「提醒」要帶套套,再三強調自己沒有強迫女子性交,法院認為該女子積極配合到男子到摩鐵休息,事發當下也無逃離現場或求救,且女子的體態也較為豐勻,而陳男身形瘦弱,研判陳男應無法強壓女子性交,因此最後判陳男無罪。
▲一名女網友控告陳男在摩鐵對她伸出狼爪,但法院審酌兩人前後說詞,最後判陳男無罪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判決書指出,陳男與女子網戀三個月後,兩人便相約到中壢火車站見面,不料女子見面後說自己腳痛,想找地方歇會,因此兩人就一起到摩鐵休息。女子表示一到房間裡,陳男就開始上下其手,脫掉她上衣,還親吻其胸部,過程中她一度反抗,陳男竟回說「之前就說過要來找她了,為何不發生關係」,直到女子崩潰大哭,陳男才停止發生關係,事後也認為被侵犯氣得提告,陳男向法官坦承有和女子發生關係,但並無強迫之意,宣稱女子在過程中還曾提醒要帶保險套,只是女子突然大哭,他才停止性交,事後女子一直要求陳男離開摩鐵,陳男也只好照辦。
▲一名女網友控告陳男在摩鐵對她伸出狼爪,但法院審酌兩人前後說詞,最後判陳男無罪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法院認為,當時女子並無拒絕陳男邀請,兩人一同到摩鐵獨處,過程女子也無呼救或逃離,反而提醒陳男戴保險套,實有違反常情之處,雖然女子偵訊時供稱自己有用力反抗、喊救命,是被「掰開大腿硬上」,但法官審酌兩人體態,女子身高159公分、體重80公斤,陳男身高170公分,體態偏瘦小,因此客觀上看來無完全強迫之可能,且女子在審理期間供詞反覆、前後不符有多處瑕疵,最後法院判別陳男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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