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穎亭/台中報導
台中一家經紀公司老闆老劉(化名)在某次公司的爬山活動結束後,開著九人座保母車逐一將員工送回家,最後獨留一位16歲的女練習生希希(化名),再假藉按摩的名義猥褻希希,老劉突然把車停靠路邊,把手伸進希希的短袖T 恤內,不斷撫摸,甚至還抓其胸部、乳頭,時間竟長達「15分鐘」,希希表示當時因為很害怕,所以反應不過來,加上對方是男生較身形高大,根本不敢反抗,深怕對方會惱羞成怒,只好隱忍到她回家,才敢把這件事告訴父母,揭開老劉的惡行,法院審理後,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老劉1年有期徒刑,全案還可上訴。
▲經紀公司對旗下的女練習生假藉按摩名義,猥褻亂摸其胸部及乳頭。(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)
判決書指出,希希從12歲就與老劉所經營的經紀公司簽定合約,成為旗下練習生長達多年,老劉除了是老闆以外同時也是希希的經紀人,2017年5月29日公司舉辦爬山健行活動,活動結束後老劉就開著九人座的保母車逐一載大家回家,最後要送希希回家時天色已暗,車上也只剩兩人獨處。
在行經台中市大里區爽文路時,老劉突然以幫希希按摩名義,將保母車停放在公園旁的紅路燈下,要求希希坐在駕駛與副駕間的位置,表示比較好施力,接著就突然伸進希希的短袖T 恤裡,由下往上的隨意撫摸,食髓知味後還從背部伸進內衣側邊,再狂摸她的胸部及乳頭,時間長達10至15分鐘,過程中希希因為非常害怕,都不敢反抗,事發之後希希表示身心都遭受極大壓力、陰影,甚至曾因此想不開,後來敢跟父母講才對老劉提告。
台中地院表示,希希未接受傳統正規教育,就讀於經紀公司設立的實驗教育學校, 仍是一滿懷演藝夢想、心思單純的16歲少女,非具有複雜社會生活經驗之人,依其年齡及心智發展,如果不是自身經歷,難以如此明確且鉅細靡遺陳述細節,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老劉1年有期徒刑,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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