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九合一大選後,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,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辯論終結,訂於17日宣判。法界人士指出,選舉無效訴訟採二審終結,判贏判輸都定讞,不得上訴、不得提起再審。
▲丁守中提選舉無效案。(圖/資料照)
2018年大選,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以3000多票敗給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。丁守中提選舉無效訴訟,控告中央選舉委員會、台北市選舉委員會。
丁守中聲請重新計票,驗票結果為柯文哲獲58萬663票,丁守中拿到57萬7096票,丁輸柯3567票,較原先開票結果多輸了313票。
丁守中提選舉無效訴訟,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10日判決「原告之訴駁回」,判丁守中敗訴,丁守中不服提起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。
高院審理期間,受命法官黃若美因回任新北地院,改由法官吳青蓉接手,經多次開庭,日前辯論終結,訂於17日上午11時宣判。
丁守中出庭時強調,上訴不是為了他個人選舉輸贏,是為了追求及維護民主選舉制度健全及公平。北市共有1303個投開票所在當日下午4時後才投完票,比例高達8成3,違失失職明確;中選會、北市選委會委任律師則強調絕無違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