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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(1368年1月23日-1644年4月25日)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人建立的大一統王朝,歷經十二世、十六位皇帝,國祚二百七十六年。一個由農民起義建立的王朝。到了最後一位皇帝崇禎時,國家面臨滅亡危機,滿人的侵略加上闖王李自成叛亂,滅亡幾乎成定局。
明朝末年和清軍最戰頻頻失利,而連年打仗導致民不聊生,國家貧窮,李自成叛亂時,朝廷因拿不出軍餉糧草去調動吳三桂的軍隊,結果李自成攻破北京,崇禎皇帝自盡煤山。但當時的崇禎,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了嗎?
▲崇禎帝畫像。(圖/翻攝自維基百科)
其實,當時崇禎並非全無應對之計,他本可以先擊敗李自成,再去抵禦入侵清軍,但這一切,都毀在一個書僮手上。明朝經歷了松錦大戰、松山大戰後,部隊損失慘重,當時兵部尚書陳新甲,想透過和談和清軍交涉解決困境,這個建議崇禎也同意了,如果能和談,便能專心平定內亂,雙方在崇禎十五年五月達成協議停戰,條件是明朝每年給清軍黃金萬兩、白銀百萬兩,而清軍則是給明朝每年貂皮千張、人蔘千斤。
當時這個協議,是崇禎和陳新甲,瞞著文武百官私下簽訂的,協議後雙方各留一份,明朝的這份,保留在陳新甲家,但意外來了,陳新甲家中的一位小書僮,在幫他收拾書桌時,發現了這封信,便以為是一份普通文件,把它和其他文件一起交到吏官手中,導致此事洩密,明朝文武百官大罵陳新甲是賣國賊,紛紛表態不能議和,皇帝當然不能承認是自己授意的,只好拿陳新甲當了擋箭牌,下令和議作廢。
明史中提到,崇禎十五年,崇禎帝密召新甲主持議和,由馬紹愉北上洽談,一日,馬紹愉從邊關發回議和條件的密函,陳新甲置於案上,其家童誤以為是《塘報》,交給各省駐京辦事處傳抄,事起洩露,群臣嘩然,新甲不引罪,反自詡其功。崇禎更加憤怒。給事中馬嘉植又彈劾新甲。
崇禎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將陳新甲下獄,新甲從獄中上書乞宥,崇禎不許。新甲只得賄賂高層,給事中廖國遴、楊枝起等多方營救,大學士周延儒、陳演亦大力援救,拒不聽。刑部侍郎徐石麒曰:「人臣無境外交。未有身在朝廷,不告君父而專擅便宜者。新甲私款辱國,當失陷城寨律,斬。」九月二十二日斬於市。陳新甲既死,明朝喪失最後一次議和的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