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新北報導
新北市一對同居多年的男女朋友,今年5月分手後,沒想到女方竟報警提告,指稱3年前因患憂鬱症睡前服用醫院開立俗稱「FM2」藥物助眠,在意識不清下,她遭男友「霸王硬上弓」得逞。新北地檢署審理後,發現女子指稱醫院所開的藥物中,並無「FM2」成分藥物,加上僅有女子單方面說法,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▲小瞳控告3年前遭阿龍性侵,新北地院審理後,予以阿龍不起訴處分。(圖/示意圖 資料畫面)
不起訴書指出,女子「小瞳」今年5月底與同居多年男友「阿龍」(化名)分手後,小瞳向警方報案,指稱3年前因長期失眠致患有憂鬱症到台北市立中興醫院就診,睡前服用2顆俗稱「FM2」藥物助眠,因服藥後藥性未退,意識不清,阿龍趁其無法抗拒下強行性侵得逞。
新北地檢署審理時,阿龍否認性侵,檢察官調閱小瞳當時就醫時,醫生所開立的藥物,並未發現有含「FM2」成分的藥物,加上小瞳事隔3年才提告,且僅有小瞳單一說法,又無其他證據可供佐證,因此予以阿龍不起訴處分。
★ 尊重身體自主權!請撥打113、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