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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酒店小姐出場!「內褲脫一半」悲劇了…男嚇到熄火還挨告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在台中一位男子小陳,邀請了金錢豹小姐「露露」出場喝酒,最後兩人在汽車旅館喝到爛醉,眼見有機會的小陳,正幫對方脫下內褲準備辦事時,露露竟然大哭大鬧,嚇得陳男完全熄火,恢復理智後雙方又為了費用問題爭吵,結果陳男就被露露告上法院,最後法官依「乘機性交罪未遂」判決1年6個月,此案可上訴。

▲台中男子,邀約金錢豹小姐出場喝酒,卻喝到上法院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
根據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,正職為包車司機的陳男,今年5月10日與友人,特地約了金錢豹的兩位小姐外出到知名酒吧「阿曼王國」喝酒,並買了終點與出場費用,事後四人決定續攤到汽車旅館喝酒唱歌,最後房間內就剩陳男和露露,兩個孤男寡女在一起。

眼見露露喝到爛醉,陳男便決定將她內褲、安全褲脫掉準備辦事,不料露露卻突然大叫,洩斯底里地做在地上狂吼哭喊,讓陳男瞬間熄火,經過一番波折,兩人又為了鐘點費、出場費發生爭執,最後由露露退給陳男2千元,雙方不歡而散。

陳男則辯稱,兩人當時都喝了不少,到了深夜也有詢問過露露「是否發生性行為」,認為露露也有意願才將她內褲脫到大腿,沒想到她就突然發起酒瘋,做在地上尖叫吵鬧,讓他完全沒有興致,但什麼都沒有得到又得支付出場費,後來讓露露退給他兩千元。

▲孤男寡女在汽旅喝酒,容易產生誤會。(示意圖/Expedia提供)

起初,本案檢察官是以「強制性交未遂罪」起訴,不過法官則認為,房間只剩陳男、露露兩人,如果露露有意願怎會有後續抵抗哭鬧行為,另一方面,陳男將露露內褲脫到大腿時,無論女方再怎反抗,也阻止不了陳男犯行,可見男方應該是嚇到並停下動作。事後將針對被告陳男「未經被害人同意脫內褲」追究。

目前雙方已達成和解,法官也審酌被告已經離婚,且有成年的小孩,將依「乘機性交罪未遂」判一年6個月的徒刑,並給予緩刑3年。(詹鎰睿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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