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桃園報導
桃園市1名26歲黃姓男子,先前多次對女友動粗,兩度遭到法院判刑,但他仍不知悔改,上月凌晨時分,黃男酒後與女友爆發口角,還在警員面前毆打女友,孫姓所長上前規勸,反遭黃男辱罵三字經,甚至用力推倒在地,造成孫官頭部及膝蓋等傷勢,檢方遂依對公務員強暴、侮辱公務員等罪起訴黃男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檢警調查,黃男曾對女友四度家暴,前2次雙方和解女友撤告,後2次他分別被判處拘役40天及5月徒刑,直到去年底黃男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;今年11月16日凌晨3時許,黃男又與女友爆發口角,社區住戶聽聞吵鬧聲,隨即打電話報警處理。
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,黃男喝完酒後情緒激動,並表示女友搧他一巴掌,他打回去有何不對,孫姓所長好言相勸,黃男卻不予理會,反對孫官辱罵三字經,甚至對他猛力推了一下,導致孫官往後摔倒,造成頭部、左膝蓋等傷勢,同事遂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他逮捕。
▲黃男推倒孫姓所長遭起訴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
黃男應訊時坦承犯行,所長則提出職務報告、驗傷報告等證據,加上密錄器亦錄下黃男罵髒話及動手推人的畫面;檢方認為,黃男罪證明確,遂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、侮辱公務員等罪將他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;至於黃男家暴一事,5年內再犯屬累犯,檢方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