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昆慶、曾建勳/台北報導
總統大選投票日進入倒數,依照勞基法規定,勞工可以放假一天去投票。勞動部特別強調,如果出勤,雇主需依照勞工的假別給予加班費,萬一雇主沒依法給假或薪資,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。
▲投票日,勞工可以放假一天去投票。
民眾:「好像不行耶,那天有排班,所以可能趕不回去。」為了上班,投票日無法趕回家投票,年輕人語氣滿是無奈。
還有人在網路分享,公司說不去投票,薪水就double,還有主管投票日當天被迫出差,反應後才緊急更改。但勞基法明定投票日應「依法放假」,上班勞工薪資計算也認定,若投票日被要求加班,依勞工加班時數,前2小時應給1又1/3,後6小時,則給1又2/3工資。
▲勞基法明定投票日應「依法放假」,若被要求加班,雇主應依規定給予加班費。
以這間網路行銷公司為例,基層專案人員月薪3萬元,投票日當天若要求加班,原本時薪170元,投票日前2小時,雇主應給時薪226元,後6小時,應給283元,若是工作日,出勤8小時,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,返回工作後的6小時,雇主須加給2倍工資,若是跨日班,投票日當天,也應該給兩倍薪資。
▲投票日加班費怎麼算?勞工們要搞清楚,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。
網路行銷業者唐源駿:「大概有一半的員工,可能都是來自南部的北漂青年,所以我們在投票日的前一天,我們就有主動性放假的動作。」
彈性調整,勞動部說,若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,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,最高100萬元的罰鍰,並應補給工資,投票為國民基本義務,別讓勞工權益受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