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39歲已婚男子黃文進於2010年間不僅迷姦輔仁大學陳姓女學生,還慫恿她賣屋,騙走300萬元,前年黃男竟迷昏陳女,並用瓦斯噴陳女口鼻,導致陳女窒息死亡,法官一審時認為黃男行徑「不算兇殘」,判處無期徒刑,今(20)日法官仍認為黃男罪行「不算最嚴重」,仍依殺人、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無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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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台中高分院法官將黃男行為與菲律賓南部武裝部隊「蘇祿軍」相比,指蘇祿軍於2013年間,以砍頭、挖眼、剖肚等手段殺害馬來西亞警察,行徑殘忍。相較之下,黃男行為並非最嚴重的犯罪,尚無與世隔絕的必要,因此維持無期徒刑判決。
去年法官判處黃男無期徒刑時,即遭網友痛罵「太沒天理」,前法醫高大成也曾對判決「舉雙手投降」,認為判決理由莫名奇妙。他表示,兇手就是怕死者反抗,才弄昏死者並將其殺害,手段很兇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