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餐撿屍!渣男硬上還換姿勢 女友人:我不是約X對象

記者楊忠翰/桃園報導

桃園市1名20歲的曾姓男子,先前見女性友人小敏(化名)醉倒,竟不顧雙方5年友誼,脫去其內衣褲性侵2次得逞;事後小敏質問:「難道在你眼裡我可以任人糟蹋?」,還痛斥:「我不是你的約炮對象!」,曾男原本頻頻道歉,出庭時卻矢口否認,並辯稱是小敏主動爬到他身上,但法官不予採信,仍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檢警調查,2018年2月20日,曾男與友人相約聚餐,因小敏酒醉意識不清,遂決定護送對方坐車回家,途中小敏表示不敢回家,曾男便提議到他家休息;孰料,曾男一進房就脱掉對方內衣褲,接連性侵小敏2次得逞;事後小敏擔心受到父母指責,還獨自隱忍1個多月,最後才在親友陪同下報警提告。

正妹,爛醉,撿屍(圖/翻攝自網路影片)

▲曾男撿屍認識5年的女性友人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網路影片)

曾男應訊時辯稱,當時小敏並未醉到神智不清,他主動上前索吻時,對方也沒有拒絕,還主動爬到他身上,兩人一共發生2次性行為,過程中一度變換動作;小敏則說,她與曾男僅是普通朋友,當天她喝得太醉,依稀感覺被人抬下去,接著有人開始摸她,內衣褲也被脫掉,然後曾男就硬上她2次,過程中曾男有叫她名字,還翻過她身體變換動。

除此之外,事後小敏傳訊質問對方,曾男並未極力反駁,反而回覆「真的很對不起」、「我也沒要故意讓你喝醉」、「你會那麼醉我真的是不知道」等字句,小敏憤而痛罵:「我是你5年的好朋友耶,你有經過我同意就上我嗎?」、「難道在你眼裡我可以任人糟蹋嗎?」、「我不是你的約炮對象!」

法官認為,曾男與小敏是結識多年的好友,但他見對方酒後意識不清,為了一逞私慾,竟罔顧友誼分際,嚴重戕害小敏身心,犯後矢口否認犯行,反誣對方設詞誣陷,無異是二度傷害,遂依乘機性交罪判曾男3年10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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