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忠翰/新北報導
新北市1名狼父阿豪(化名),先前趁13歲養女小敏(化名)熟睡之際,潛進房間撫摸其下體,事後還傳訊要求小敏與他嘿咻,甚至在客廳指侵得逞;新北地院認為,阿豪涉犯6次猥褻及性侵惡行,遂依乘機性交、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他3年6月徒刑,其中6月刑期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前年2月間,阿豪趁小敏熟睡時溜進房間,並脫下她褲子撫摸下體,還掏出生殖器打算硬上,小敏驚醒後死命反抗,阿豪才未得逞;同年3月間,阿豪又趁小敏睡覺時撫摸其下體;後來小敏在房間折衣服,阿豪又打算硬上她,所幸小敏母親及時返家,阿豪才未得手。
▲新北狼父對熟睡的養女指侵遭判3年6月徒刑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自Pixbaby)
孰料,事發隔天阿豪先從背後環抱小敏,再傳訊要求與她嘿咻,當晚阿豪看見小敏睡在客廳,竟對她指侵得逞;同年3月到4月間,阿豪二度撫摸她的臀部及大腿,小敏忍無可忍,憤而告知母親不想回家,亦不想再看到阿豪,小敏母追問原因,全案才得以曝光。
阿豪應訊時辯稱,他只有伸手撫摸,並未性侵小敏,但法官不予採信,痛批他為滿足一己性慾,不顧小敏身心發展,造成她身心受創嚴重,儘管阿豪已與小敏母親達成和解,並賠償部分金額,但小敏具狀表示希望阿豪入獄,法官認定阿豪涉犯6次惡行,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