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徐詩涵/台北報導
台北市有一名騎士行經信義區忠孝東路和基隆路口,卻在右轉時被警方攔下,開了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,但騎士拿出行車記錄器,自認有禮讓,質疑警方硬要開單;但警方回應,當時騎士右手邊,還有行人要通過,法規也明定,車輛進入斑馬線,前後各3公尺範圍內都不能有行人,當下是依法取締。
▲騎士遭員警攔下開單。(圖/翻攝自北宜公路幹譙版)
人來人往的道路上,一名騎士停在斑馬線旁邊,等著行人穿越馬路後要準備右轉,但下一秒卻被警察攔了下來。
警方:「你沒禮讓路人。」
騎士:「我哪裡沒禮讓,我等他過去才過去耶。」
警方:「先靠邊停。」
▲騎士怒PO文。(圖/翻攝自北宜公路幹譙版)
9日晚上6點多,這名騎士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,質疑「這樣被開單,大家能接受嗎?」騎士表示,因為靠班馬線很近,沒有和行人保持3公尺的距離,就被警察開單,氣憤的將影片PO上網,引發網友們的討論。
不少網友說,「騎士真的很衰,是不是過年了缺業績?」但有人說,自己也曾經被這樣抓過,罰了1200元,當時警方堅持最少要禮讓3個枕木紋,甚至有網友說,「一樣的情形,我也吃過一張,確實沒有禮讓行人,法條就是這樣,地上的斑馬線至少要3格以上」,也有人表示,禮讓3公尺以上,在車多的時候這個路口一定大塞,但是為了荷包,大家還是遵守法條規定。
▲騎士應和路人保持3公尺距離。(圖/翻攝自北宜公路幹譙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