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知名導演鈕承澤因被控性侵女工作人員起訴,並遭限制出境出海。鈕承澤曾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,表示有電影拍攝工作計畫,需赴國外,不過法官認為,案發後,鈕承澤還計畫赴國外工作,又其本就定期出國靈修,可見具有財力長期滯留海外,甚或謀生,因此重為裁定依舊限制出境、出海,自2020年1月10起為期8個月。
▲台北地方法院因新修法限制出境出海需重為裁定,依舊將鈕承澤限制出境,為期8個月。(圖/資料畫面)
新修正通過的刑事訴訟法針對限制出境部分,規定應在新法於2019年12月19日生效起2個月內,重為裁定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,先前鈕承澤向高等法院針對限制出境部分抗告,已被高院駁回。又鈕承澤始終否認犯行,但至今共有9名證人、14項證據證明其犯罪嫌疑重大。
且鈕承澤在案發後,又計畫到中國進行電影拍攝工作,案發前也都有定期赴國外靈修,名下有價值1億餘元不動產,可見有相當財力長期滯留國外,有逃亡之虞,因此依舊裁定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,自2020年1月10日起,為期8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