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台北報導
現年29歲的男子吳典鴻,3年前在新北市蘆洲租屋處,勒殺大4歲的沈姓女友,故布疑陣,在電腦留下假遺書,布置成燒炭輕生,企圖嫁禍給雙親,因阻擋戀情而選擇與男友殉情,最後吳男獨活。最高法院去年9月駁回上訴,依殺人罪判處吳典鴻18年定讞;民事部份則判賠841萬餘元確定。
判決指出,沈女家境小康,曾與哥哥赴美求學,回國後在父母經營的公司擔任會計,透過網路認識自稱為貨車司機的吳典鴻,2人展開交往並同居,但房租、生活費都由沈女支付。沈女父母因反對2人交往,特意邀約沈女及其前男友出遊,致使吳典鴻醋勁大發,2016年8月14日徒手掐死女友。
▲吳典鴻與死者沈姓女友。(圖/翻攝畫面)
吳男憂事跡敗露,隨後以女友名義,在電腦留下遺書,內容提及「為什要阻止我們在一起?現在又有前男友出來搗亂,我們決定要一起死,死後幫我們合葬在一起」,製造沈女殉情假象,並在浴室放置燒過的炭盆,接著拿沈女手機,告知父母將不出遊。
吳男伴屍2天後,開車逃往花蓮,同時帶走沈女手機,假冒仍存活假象,持續用LINE傳訊給沈母,企圖拖延沈女遺體被發現時間,直到沈女所飼養的狗,被人發現在外流浪,民眾循線聯繫上沈家,父母前往女兒租屋處查看,驚見女兒遺體後報案。
最終警方在花蓮七星潭逮捕吳男,他這才坦承犯案,沈女雙親請求判死,三審均依殺人罪判處吳男18年徒刑,民事部份則判賠841萬6880元,吳男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提出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