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5月騎機車未打方向燈右轉被警攔查,林男一停車就拿出啤酒狂喝,酒測值超標遭開罰9萬元。林男提起行政訴訟,強調完全停車後才喝酒,不構成酒駕。台北地院日前審理終結,林男停車後確實有喝酒,導致酒測值失真,裁罰有誤,判林男勝訴,免罰。
林男2019年5月5日凌晨5時許騎車經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,右轉時沒有打方向燈,隨機遭巡邏員警攔下,林男停車後看見員警走近立刻拿啤酒狂喝,警方先出言制止才實施酒測,依法被開罰9萬元、吊銷駕駛執照,並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,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。
警方證稱,沒有見到林男騎車過程有飲酒,攔查時發現他手中拿著啤酒,施行酒測超標,程序完全合乎法規,林男酒駕屬實。
法院查驗員警密錄器,發現林男停車時手上已經拿著開過的啤酒,警方靠近後又拿出第二罐,但畫面中無法確認林男是否飲酒。台北地院審理終結,由於員警說詞前後不一,全案也沒有其他證據可佐證林男酒測事實,判定林男停車後喝酒導致酒測失真,裁罰有誤,判林男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