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後遭連爺爺提告追殺 郭正亮:可憐又可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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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正亮 (翻攝自youtube)
 

文/郭正亮(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)

去年11月29日地方選舉,尤其是台北市長選舉,柯文哲訴諸公開透明與公民運動,以將近25萬票大勝國民黨政二代連勝文,被廣泛視為台灣政治的新里程碑。影響所及,國民黨忽略公平正義的政商路線飽受質疑,朝野政二代參選普遍遭到反彈,連戰家族從此在兩岸政壇沒落,都成為台灣民主改革的重大成果。

勝敗乃是兵家常事,國民黨在痛定思痛之後,不但承認路線政策失誤,也改選出新任黨主席。連勝文特助徐弘庭順利當選北市議員,與競選幹部張斯綱在選後上電視時,也坦承國民黨必須面向未來勇於改革。即使是連勝文本人,也在失敗之後很快重新站起,於2015年1月接任青年發展基金會執行長,決定投入社會公益與青年創業。1月16日,連勝文還在上海對台灣青年提出呼籲:「台灣年輕一帶應該放棄消極保守、不管外界變化的『小確幸』心態,到大陸這個全球發展最快、最重視創新的地方看看」。

我從不否認自己輔選柯文哲,儘管並未參加柯競選團隊,但從初選參與戰略會議,到大選擔任辯論顧問,始終堅定站在柯文哲這一邊。原本以為隨著選舉結束,勝不驕敗不餒,大家也就各自回歸常軌,各自奔向前程,自己也衷心祝福連勝文能在自我反省之後東山再起,但3月26日回家,卻意外收到台北地院寄來的民事庭通知,讓我感到啼笑皆非。

原告是連勝文父親連戰先生,針對我在選舉期間批評連勝文和連家的言論(包括臉書、美麗島文章),提出「妨害名譽之侵權告訴,要求損害賠償」,儘管求償金額只有新台幣一元,卻要求我將道歉聲明連續刊登各大報一個月,在臉書和美麗島電子報首頁置頂連續刊登兩個月,在各大網路電子報首頁置頂連續刊登兩個月。在選舉結束將近四個月之後,連戰先生突然大張旗鼓訴諸司法反擊,實在讓我感到既可憐又可悲。

連戰先生所謂「侵權事實」是:「多次透過媒體及網路,發表對原告家族成員構成誹謗及侮辱之言論,謾罵已無公職身份之原告暨所屬祖先及家族成員,作無端且非理性之人身攻擊」。所謂「告發理由」是:「此等污衊、違反人常文字,無助督促政府,有害不同政治立場人民間之理性意見溝通,徒然激化社會不同政黨取向人民間之對立,對發現事實或促進民主無所助益」。

為了讓讀者了解連戰先生對「言論自由」的獨特理解,也為了訴諸社會公評,筆者特別將連戰先生提告的所謂「侵權言論」全文照登如下:

郭正亮,連戰,連勝文,美麗島電子報 (郭正亮提供)

郭正亮,連戰,連勝文,美麗島電子報 (郭正亮提供)

郭正亮,連戰,連勝文,美麗島電子報 (郭正亮提供)

顯而易見,連戰先生所謂「侵權言論」,大多是針對筆者的批評措辭,並未針對筆者指出的歷史事實提出反駁。例如認為筆者不應批評連家「個個都愛錢」,不應形容「貪婪連家」,不應指責連勝文藉由兩岸政商關係「賺取特權暴利」,不應指責連勝文私募基金投資金衛TDR「坑殺台灣散戶」,不應批評連家「多行不義必自斃」,不應形容連家是「兩岸最大權貴」。問題是,筆者的每一個批評措辭,背後都有相當完整的事實基礎做支撐,連戰先生不針對歷史事實提出反駁,反而只因為筆者的批評措辭訴諸司法訴訟,這未免也太自暴其短,扭曲了「言論自由」真諦。

畢竟,筆者所作評論都屬於公共領域事務,都是基於善意可受公評事項而為適當之評論,並不涉及對連戰家族的人身攻擊,客觀上純屬就事論事,主觀上更無真實惡意,完全受憲法第11條所定言論自由之基本權保障。連戰先生所謂「侵權言論」,明顯罔顧筆者言論之前後語句和整體語義,顯為斷章取義、過度衍繹,與客觀事實不合。

尤其是連勝文身為台北市長候選人,屬於自願進入公眾領域之公眾人物,就涉及公眾事務領域之事項,個人名譽對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之退讓,況且筆者所提證據資料,並非無的放矢,不但都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,而且在競選期間,也廣為各界引用,並非筆者一人單獨提出類似批評,要說筆者有未盡注意義務之過失,也很難成立。

綜合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39號,以及97年度台上字第970號民事判決要旨,言論自由旨在實現自我、溝通意見、追求真理,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;名譽則在維護人性尊嚴與人格自由發展,二者均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,二者發生衝突時,對於行為人之刑事責任,現行法制之調和機制係建立在刑法第310條第三項「真實不罰」及第311條「合理評論」之規定,及509號解釋所創設合理查證義務的憲法基準之上。至於民事責任,上述刑法阻卻違法規定,亦應得類推適用。

但行文至此,筆者仍有兩點困惑:一是筆者批評大多針對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,很少指名道姓批評連戰,但提告者卻是連戰先生,不是當事人連勝文,究竟為何?難道說,連戰先生對於連勝文敗選,比連勝文本人更加在意?或是父子兩人對於是否提告筆者,產生不同意見看法?

二是在所有批評連勝文的作者中,不管是電視名嘴或網路作家,筆者的批評措辭尚屬溫和,為何連戰先生對筆者特別厚愛,只針對筆者一人提告?如果竟是衝著美麗島電子報而來,筆者身為電子報副董事長,也為本報對2014年關鍵選舉得以產生如此巨大影響,讓連戰先生至今難以忘懷,感到與有榮焉。

筆者身為連勝文的艾森豪前後期同學,對於連戰先生不惜對簿公堂,恣意浪費司法資源,讓好不容易走出敗選陰影、積極東山再起的連勝文,很可能因此再度陷入兩岸權貴的爭議漩渦,感到無限惋惜與遺憾。

「予豈好辯哉?」但在連戰先生始終難以走出自我感覺良好的強勢逆襲下,我只能回敬「予不得已也」全力備戰。相信歷史和法律,都將給予2014年選舉和台灣的言論自由最大的支持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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