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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特殊隱疾需要跟周遭友人自白嗎?昨(9)日就有網友在「mobile01」指出,「我是一名精神病康復者,病史15年,瘋瘋癲癲了10年。幸好家人不放棄,在愛的力量下,我終於接受醫生的意見,得到治療,按時吃藥,病情好轉,現在已經正常生活了4~5年」。
▲網友好奇精神病患會不會被歧視。(圖/資料照)
原PO也表示,「一年多前找到了現在的工作,工作讓我活得像個人,現在的工作也愉快。而我也聽從家人的意見,不告訴任何同事有關我我精神病史,而現在工作上的所有人也看不出我曾是精精神患」。但他也好奇,「大家對精神病康復者會排斥嗎?我這個秘密能守得下去嗎?」
網友看了紛紛勸原PO,「善意建議,千萬不要透露自己有精神疾病,無論是職場或朋友,有害無利」、「對,會歧視。你要好好保持下去」、「疾病是個人隱私有啥好跟別人說的,當然談戀愛結婚對象絕對要坦白告知」、「如果都沒有異狀也不會突然復發,我認為沒有必要刻意去提出」、「雖然大部分的人都是性本善,但...不要太過信任人性,否則連本來就是正常的人都會失去信心」。
也有網友指出,「你跟同事說你有精神疾病vs說你有武漢病毒那個會比較嚇人?其實比較讓人害怕的是自己覺得沒病,可是他/她的所作所為卻異於常人」、「如果把精神病當座跟感冒一樣,是不是更能寬心呢」。(鍾惠宇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