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佳鈴/台中報導
女性愛美做雷射除斑,未料竟害自己差點失明!台中一名楊小姐到養生會館接受美容師雷射除斑,操作雷射除斑儀器的美容師,並無醫療證照,在除般的過程中也未替楊小姐做眼部防護,導致楊小姐左眼視網膜出血、黃斑部水腫傷害,視力僅剩下0.1,憤而向業者提告。
▲女子到養生會館做雷射除斑,眼部未做防護雷射光束射入眼睛險瞎。(圖/資料畫面)
楊小姐在105年時,到陳姓業者在台中健行路所開設的養生會館美容。業者為了增加服務項目與營收,從美容儀器網站上進貨一台名為「白瓷淨膚」的雷射美白機,為客人除斑美白。陳姓業者僅依雷射美白機業務員之教導及操作手冊學習,即為楊小姐手臂除斑,楊小姐仰躺在美容床上,在未為任何眼部防護下,操作過程中不慎將雷射儀器之雷射光線射入楊小姐左眼,致使楊小姐左眼受有視網膜出血、黃斑部水腫之傷害,視力僅餘0.1,且無法恢復正常。
▲女子左眼受有視網膜出血、黃斑部水腫之傷害,視力僅餘0.1,且無法恢復正常。。(圖/資料畫面)
事發後,雖業者不斷道歉也時常對傷者表達關心,但雙方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談不攏,讓傷者到警局提告。台中地院法官認為,陳姓業者違反醫師法「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,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罪」及刑法第284條「過失傷害罪」,量處徒刑10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