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「愛與包容」韓國瑜不告吳子嘉 避免浪費司法資源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「王小姐」案鬧得滿城風雨,高雄市長韓國瑜因此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提告誹謗,台北地檢署認為未盡查證義務,將吳子嘉起訴。案件進入台北地方法院,不過17日韓國瑜遞狀表示決定撤告,北院19日判決公訴不受理。

▲「王小姐」事件讓韓國瑜當時氣到對吳子嘉提告誹謗。(圖/資料畫面)

2020總統大選期間,吳子嘉爆料韓國瑜與「新莊王小姐」有婚外情,還生了一個女兒。事後證實,女兒的父親並非韓國瑜,2人也非外傳的「那位王小姐」。不過檢方認為,吳子嘉的爆料未經查證義務,依法起訴。

案件進入台北地方法院,2019年12月18日曾開過庭,當時韓國瑜的律師表示,希望吳子嘉能公開道歉,並登報澄清,還表示吳子嘉也想和解。

▲吳子嘉表示,他的工作就是分析、評論,如讓韓國瑜覺得不舒服,可再溝通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)

2月17日韓國瑜遞狀決定撤告。根據其撤告狀中表示,誹謗案承蒙檢察官、法官依法偵辦及審理,雖然吳子嘉對他提出種種不實指控,貶抑名聲,造成家人與無辜者受到傷害,但他與吳子嘉並無私仇,對他的評論或許是政治立場不同。

韓國瑜表示,選舉既然已經結束,選舉期間發生的冤仇應可「一揭而過」,而他也本於「愛與包容」不願再追究,以免徒增訴訟之累、浪費司法資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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