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台中報導
台中一名男子阿漢(化名)日前替女網友晴晴(化名)處理車禍,取得她的信任後,邀她至住家一起用餐,卻將她硬推至床上,恫嚇「再掙扎,就要同歸於盡」,3度玷辱晴晴得逞,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8月,上訴二審遭駁回,維持原判決,仍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阿漢和晴晴透過臉書相識,因熱心協助晴晴涉及車禍案件處理,因而取得她的信任及感激,期間表示好感而積極追求。2018年3月29日,2人相約至阿漢家用餐,起初坐在客廳沙發飲酒閒聊,阿漢趁機勾摟晴晴肩膀,將她拉至3樓房間並推到床上,將手伸入晴晴衣服內撫摸胸部、下體。
▲(示意圖,非新聞當事人/翻攝PIXABAY)
晴晴因掙扎從床角跌落地上,阿漢見狀後竟恫嚇「再掙扎,就要同歸於盡,不會讓妳安全回到家,乖乖配合,就會讓妳安全回家」等語,強行將晴晴洋裝、內衣等全數褪去,同時摀住嘴巴、掐住脖子硬上得逞。
晴晴佯稱自己心臟痛,拜託阿漢至2樓拿取皮包,實際上是想藉此機會對外求援,當晴晴拿到皮包後,發現手機不在裡面,因技倆被看穿,阿漢心生怒氣再度硬上,並威脅「如果配合,一定會讓妳安全返家」等語,前後3度玷辱晴晴得逞,而她因不得已只好繼續隱忍,返家後向妹妹哭訴遭性侵經過。
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8月;案經上訴後,晴晴稱她身心狀態至今仍無法平復,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屬妥適,遂將上訴駁回,維持原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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