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林昱孜/高雄報導
高雄市選委會認定罷韓總部違法設立,將裁處1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,引起罷韓團體不滿;今(24)日高雄好過日協會寄出公文,向高雄市選委會檢舉罷免人韓國瑜「濫用公務資源反罷免」,並依照高雄市選委會開罰的邏輯,提出三點證明韓國瑜將反罷免辦事處設置在高雄市政府內。
▲光復高雄總部被選委會認定違法設立。(圖/資料照片)
高雄好過日粉專指出,高市選委會以「掛有帆布看版、現場設有辦公桌椅及人員出入」,應屬罷免領銜人陳冠榮所設立之辦事處為由,判定為「違法設立」,將開罰10萬至100萬罰鍰,並呼籲高市選委會以等同於「光復高雄總部」所受到嚴格標準,依法受理韓國瑜違反選罷法的檢舉案。
▲光復高雄總部被選委會認定違法設立。(圖/翻攝高雄好過日)
高雄好過日依照高市選委會的邏輯,一一檢驗韓國瑜,並提出三點足以證明,「韓國瑜將『反罷免辦事處』,設置在高雄市政府內」;一、近日韓市府的新聞局長鄭照新等人,屢屢出面「高呼反罷免」,此為市府員工「公開執行反罷免業務」並有媒體錄影存證;二、市府「設有招牌且貼有韓國瑜擔任市長之各類宣傳」;三、市府「設有非常多的辦公桌」、「每天有非常多人進出辦公」。
▲吳欣岱醫師為高雄好過日協會發言人。(圖/翻攝吳欣岱臉書)
同時貼文內也附上法條,依據《公職人員罷選舉罷免法》第86條、《公職人員罷免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之設置及徵求連署辦法》第4條、第7條、第8條,高雄好過日協會發文檢舉,並希望高市選委會讓韓國瑜濫用公務資源反罷免的行徑,得到處分。
對此,高雄市新聞局長鄭照新表示,第一,高市選委會受中選會指揮監督,是獨立機關,若擔心高市選委會行政不中立,也可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選舉罷免訴訟,不須將此演變為口水戰;第二,高雄市政府不是反罷免總部,高雄市政府為市民服務的總部,對於各方的意見都尊重,但若是過多的針對個人性的標籤化,還是老話一句,「選舉已經過去了,此時還在拚政治,有損高雄市民的福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