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燒死亡竟等5天沒肺炎檢疫 問題出在哪一次看清楚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台北市一名30多歲女子23日被發現於家中死亡,家屬趕緊通報警方與救護車,因女子生前有發燒狀況,檢方與法醫也全副武裝相驗,但遲遲就是沒人檢疫是否與武漢肺炎(COVID-19、新冠肺炎)有關,家屬痛批檢方、衛生單位「放著不管」,衛生局說檢方沒通報,檢方公布紀錄強調早就通報了,但「衛生單位」回應「無法到場檢疫」,全案讓人摸不著頭緒。根據了解,檢方已在27日晚間赴殯儀館採集檢體,送交衛生單位檢疫。

▲家屬批遺體擺在冰櫃裡5天了,沒人檢疫。(圖/翻攝畫面)

根據家屬的說法,23日事發當天警方到場,要家屬到警局做筆錄,之後又做了第二次筆錄。由於女子生前有發燒症狀,檢方不排除與武漢肺炎有關,因此告知要將大體先移到新北市立殯儀館負壓隔離解剖室,請家屬到場等候勘驗。但最後警方通知,無法聯絡上相關衛生單位,所以無法進行相驗。

24日家屬自行致電台北地檢署,檢方告知要出發到殯儀館相驗,到場的除了檢察官、書記官還有法醫,全都穿上防護衣。依家屬說法,過程僅對遺體拍照、檢視,沒有採集檢體,隨後又被要求做第三次筆錄,便從此沒了下文。

▲檢察官進行相驗,為求謹慎,身上穿著防護衣。(圖/翻攝畫面)

26日家屬求助台北市議員徐立信,經詢問疾管署、台北市衛生局,得到的答案卻是沒有接獲檢方通報,27日家屬在徐立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,痛批等了5天都等不到檢方相驗,家屬也不知道要不要隔離還是接受檢疫還趴趴走,根本是防疫漏洞。

面對家屬及市議員的質疑,檢方強調第一天就通報了,並公布處理案件過程。23日接獲警方報驗後,先決定將遺體移往殯儀館冰存,同時依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法醫相驗及解剖通報流程」聯繫台北市衛生局等相關局處室人員。一共打了5次以上電話,警方也聯繫1922和疾管署,至少打了4次電話。

▲市議員表示向北市衛生局詢問,衛生局表示沒接到通報,但遭北檢公布紀錄打臉。(圖/北市議員徐立信辦公室提供)

聯繫內容除了詢問該女子是否有檢疫、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的身分,也通知會同到場相驗並採集檢體,但得到衛生單位的回覆是「無此前例,且非傳染病名單,所以無法到場檢疫」等語。

警方通報也得到「若非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或獨居之情事,即不須疫情通報,如法醫相驗結果有異常,相關檢驗人員再依法通報」等回答,檢警因此持續追查其病歷、旅遊史、接觸史等資料。

24日檢方與法醫赴殯儀館相驗,並再度詢問家屬,同時繼續查訪死者工作地點、工作內容、同事的旅遊史等。25日檢方、法醫進行研判,因女子有同事剛從國外返台,工作地點也需經常與入境客戶往來,認為需要進一步解剖確認死因。26日交付家屬「相驗屍體證明書」,註明暫冰存。

根據法醫因應武漢肺炎的相驗及解剖通報流程,檢方認為符合通報定義,便需立即通報法醫研究所,與解剖地的疾管署管制中心或1922,之後由檢方會同疾管署相驗並採取檢體送驗,衛生單位支援協助清潔消毒工作。根據了解,當時並無衛生單位、與疾管署人員到場。

若需要解剖,則由檢方及法醫會同疾管署執行「傳染病解剖採樣」並送驗,其過程需依照「疑似傳染病死亡個案司法解剖處理流程及分工」規範進行,目前檢方訂定於3月1日進行解剖,也於27日待遺體退冰後,先赴殯儀館會同法醫採集檢體。

有沒有通報,誰說謊?有檢察官私下痛批,都已經打了那麼多通電話,還一定要等到發公文才算「有通報」?才願意來採檢?相關流程、職權的訂定或許有疏漏,但若連最基本的「通報」動作都有問題,如何抗擊疫情,恐怕都得打上問號。

▲因應武漢肺炎,北檢就連偵查庭內,都以壓克力隔離飛沫影響。(圖/翻攝畫面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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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範武漢肺炎,肥皂勤洗手、必要時戴口罩、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、少去人多的場所、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!

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,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,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,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。

※ 免付費防疫專線:1922、0800-0019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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