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穎亭/屏東報導
屏東一名女子羊羊(化名)因失戀太傷心,就去屏東的某道壇希望詢求建議,也因而認識一名潘姓乩童,不料潘姓乩童卻誆騙羊羊說,遭男友恐嚇作法需化解,如果沒有化解將會心神喪失甚至喪命,唯一解套就是使用「紙紮人作法」取羊羊的體液,最後甚至還以「體液不足」等藉口,強行性侵得逞,羊羊不甘受辱最後到警局報案,法院審理認為,潘姓乩童利用羊羊徬徨無助之際,用話術蒙騙得以性侵,且犯後無悔意,因此最後法院判處潘姓乩童7年有期徒刑,另外還須賠償羊羊精神撫慰金40萬元。
▲羊羊被潘姓乩童誆騙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/PIXABAY)
據判決書指出,羊羊在2017年8月因為感情問題,在妹妹陪同之下到屏東某道壇詢求建議,但該道壇裡的潘姓乩童卻向她佯稱「若不作法,其男友會對其永遠下咒致其於死或發瘋」,甚至還說「被下的是房中術,元神已經被男友拿去算命館用五鬼壓制了,所以精神會恍惚,必須要用紙人、稻草人作法化解,如果不作法,就無法將元神歸位,會一直被五鬼壓制,精神恍惚」,當時羊羊聽了簡直嚇壞,因而誤信聽從指示,潘姓乩童見羊羊深信不以後,就用「紙紮人」去磨蹭她的胸部及下體,表示要取出體液才可以化解,但隔日又謊稱體液不足,要求羊羊用情趣用品自慰,把體液塗在前男友T恤上,才可以解降頭,羊羊照做後潘姓乩童仍不滿足,又再說需要親自上陣「取液」才夠,最後矇騙羊羊性侵得逞。
羊羊事後驚覺被騙,報警處理提告,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,依強制性交罪將潘姓乩童判刑案經上訴,高雄高分院認為,潘姓乩童利用羊羊迷信宗教之機會,以怪力亂神之說施加心理壓力,為逞一己之獸慾,強制性交犯行得逞,導致羊羊身心受創甚深,造成難以抹滅之傷害,且審理過程中又供詞反覆、前後矛盾,難見其有何悔意,因此判處潘姓乩童有期徒刑7年,另外民事部分需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,全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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