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李國綸/台北報導
針對泰國衛生部3日一度公告,要求包括台灣在內的11國或地區的旅客,入境泰國後必須強制自主隔離14天的規定,外交部最新回應指出,經查證後泰國在今天已作出釐清修正,目前我國人前往泰國並無相關限制。
▲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(圖/資料照)
泰國衛生部4日透過新聞稿聲明,曾赴受疫情影響的國家或地區旅遊,且出現新冠病毒疑似症狀者,依法必須在醫院內隔離。對與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患者有密切接觸者(包括患者家屬、同仁、同學、搭乘同班交通工具者等),泰國衛生部建議嚴格採行自我隔離措施(self quarantine)14天。
泰國衛生部也表示,有出現疑似感染症狀的泰國國民及外籍旅客,泰國衛生部要求(request)在離開住所時必須戴口罩、儘量減少社交活動、避免前往人群聚集處,並持續自我觀察(observe)14天以瞭解是否有症狀產生。若發生疑似症狀,應立即就醫並報告旅遊史。
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回應指出,泰國衛生部依據是否發生地方感染(local transmission)病例做為標準,界定受疫情影響國家或地區。截至本(4)日上午為止,泰方認定受疫情影響的國家或地區包括:中國、香港特別行政區、澳門特別行政區、韓國、日本、臺灣、新加坡、義大利、法國、伊朗、德國。歐江安強調,外交部已指示我駐泰國代表處持續與泰國各界保持密切聯繫,掌握泰國疫情最新進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