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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人在一起,除了感情問題外,也會遇到許多生活上需要共同協調的事情,有的情侶喜歡開銷AA制,各付各的東西,也有的情侶會互相請客吃飯,不在乎哪方多出錢,但就有網友在臉書粉專《靠北女友》問道,「各位會覺得請女友一起繳房貸會很過分嗎?」,迅速引發討論,大部分網友都覺得很過分,但也有人表示,如果換個說法或是多了協議的步驟,一切就都合理了。
▲情侶經常因為開銷問題爭吵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一名網友在臉書粉專《靠北女友》投稿,問大家「各位會覺得請女友一起繳房貸會很過分嗎?」,短短一句話吸引近千人按讚,不少網友看了立刻秒回「超過分」、「沒能力自己繳就不要買啦」、「房子買她名字你們一起繳如何」、「我覺得你問這個問題比較過分」、「說廢話嗎」。
▲網友提問引來百人留言。(圖/翻攝自靠北女友臉書)
還有網友認真回應,「假如有要結婚就可以,但請你房子也有她名字一半,付錢還沒保障,你自己不能繳費嗎」、「很過分啊,憑什麼?房子有她名字嗎?女友就是沒名分的,誰知道會不會幫你付然後被踢掉」、「你要娶她嗎?她有跟你一起使用這間房子嗎?共同持有嗎?如果都不是,憑什麼叫她幫忙繳?」
不過也網友認為,如果兩個人住在一起,女方確實可以適時的分擔一點費用,「可以說是房租,不然哪天分手了你們怎麼算?」、「當然過分,還沒嫁給你就得幫你還房貸也太可憐了吧,不過如果你的意思是給你一點房租當是住一起幫你分攤的費用,然後你拿去繳房貸我覺得可以,畢竟白吃白住也不好,但如果是幫你出一半房貸就不ok」、「我覺得你可以用收租的方式,一個月收她個3000不過分,我說的是住在一起才能這樣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