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的女兒於2018年7月,遭溪水沖走,未料2019年8月,簡男年僅6歲的兒子,也失足落水身亡。檢方認為,簡男到溪邊垂釣時獨留幼子在岸邊,涉有過失致死罪,依法將他起訴。
▲簡姓男子到溪邊釣魚,獨留年僅6歲的兒子在岸邊,沒想到一回過頭就不見兒子蹤影,急得報警。(圖/資料畫面)
根據檢警追查,40歲的簡姓男子獨自撫養2個女兒和1個兒子,一家人住在新北市烏來福山里南勢溪邊。2019年8月26日,簡男帶著6歲的兒子到卡拉模基橋下的溪邊釣魚,一轉頭就兒子不見蹤影,趕緊報請警消協尋,足足找了10天,最後在下游一石縫中找到兒子的遺體。
令人不可置信的是,就在事發前1年,簡男年僅7歲的小女兒也在相同地點,被湍急的溪水沖走,遺體也在下游被發現。
當時連鄰居也覺得不可思議,因為簡男一家人都熟悉水性,經常在溪邊釣魚或戲水。結果小女兒被溪水沖走,兒子又落水,讓簡男傷心欲絕。
檢方認為,簡男前往溪釣時,不應該單獨將幼子留在岸邊,涉有過失,因此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