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高雄報導
高雄一名朱姓男子外遇偷吃,經常帶著鄭姓小三到摩鐵「嘿咻」,鄭女即使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,仍然與朱男大膽偷情,甚至還會傳訊息給朱男說「你把我的子宮X到發炎」等煽情言語,某日正宮不小心驚見訊息,憤而向鄭女提告妨害婚姻,高雄地方法院審理,認為兩人偷情證據確鑿,因此依法將鄭女2個月有期徒刑,如易科罰金,以1000元折算1日,另外民事部分,則須賠償25萬元。
▲正宮看到鄭女傳鹹濕簡訊給朱男,氣得提告其妨害婚姻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翻攝爆料公社)
據判決書指出,鄭姓女子明知朱男有配偶,仍存在於婚姻關係之中,卻經常私約到高雄摩鐵發生關係,2018年2月間,歡愉完返家,鄭女傳訊息給朱男說「你把我的子宮X到發炎」,不料某日對話被妻子發現,氣得向法院提告求償。
法院審理時,鄭女辯稱是因一時失慮,受到對方花言巧語拐騙,才會一時不慎而迷失自我,坦承犯行也有意請求正宮原諒,法官審酌後認為情節尚堪憫恕,雖尚未達成和解,但積極尋求原諒及和解機會,可見深感悔意,並已盡力彌補損害,因此最後判處其2個月有期徒刑,如易科罰金,以1000元折算1日,另外民事部分,則須賠償2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