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新竹縣未登記工廠及臨時登記工廠,3/20開放申請納管或轉換特定工廠(圖/新竹縣政府)
文/林湘慈/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
2019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「工廠管理輔導法」增訂「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之管理及輔導」規定,全國既有未登記工廠將「全面納管、就地輔導」,經濟部預計於2020年3月20日開始施行。新竹縣長楊文科呼籲符合條件之未登記工廠或臨時登記工廠,於20日後請儘快向新竹縣府申請納管或轉換為特定工廠,承諾改善並配合新竹縣府後續輔導實際進行改善,其納管期間或特定工廠登記期間得免受工廠管理輔導法、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相關處罰。
新竹縣政府為使未登記工廠、臨時登記工廠、代理人及府內相關業務同仁瞭解相關規定及作業流程,考量該項政策攸關民眾生計及環境永續,為使民眾能夠正確認識並配合,3月9日下午也在縣府辦理講習會,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DID-19)防疫期間,加上各界報名踴躍,也增加上午場次分散人潮降低疫情傳播風險,並辦理相關防疫措施,有關講習會影音檔也可到縣府YOUTUBE頻道(https://youtu.be/R00FlXbsU9A)點閱,提供未能與會之相關人員及民眾瞭解。
產發處進一步表示,2016年5月20日以前屬低污染且既有生產之未登記工廠應於2年內(2022年3月19日前)申請納管,3年內(2023年3月19日前)提出工廠改善計畫,10年內(2030年3月19日)取得特定工廠登記,臨時工廠登記應於2年內轉換為特定工廠;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,最遲應於20年內(2040年3月19日)完成用地變更並取得一般工廠登記。有關特定工廠登記法規、申辦書表、相關網頁連結及新竹縣府公告資訊,於新竹縣府產業發展處網頁特定工廠登記及未登記工廠專區https://pse.is/NFZKW皆有提供,民眾可至該網頁參閱、下載或觀看講習會影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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