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啓明/苗栗報導
苗栗一名謝姓男子,因不滿弟弟未盡到孝順母親之責,竟火大持槍要去教訓弟弟,甚至對空鳴槍,2人還鬧到警方到場處理,警方將謝男犯案用槍枝及子彈送驗,確認謝男持有的改造手槍,具殺傷力。苗栗地院審理後,依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罪,判謝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6萬元罰金。
▲苗栗地院審理後,判謝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6萬元罰金。(圖/資料畫面)
判決書指出,2018年10月29日晚上9時許,謝男因不滿弟弟未盡到孝順母親之責,竟火大持改造手槍要去教訓弟弟,過程中,謝男不滿弟弟不受教,雙方爆發口角,他一氣之下對空鳴槍,希望弟弟聽話。
警方獲報趕抵現場,將謝男帶回偵訊,並將犯案用槍枝及子彈送驗,經送驗後確認謝男持有的改造手槍,具殺傷力,警方依法將謝男送辦。
苗栗地院審理後,審酌謝男坦承犯行,態度尚可,依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罪,處謝男3年2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6萬元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