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於慶璇/台北報導
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,前年9月晚間帶著3歲兒子前往住處附近空地玩樂時,涉嫌猥褻正在和兒子玩耍的4歲女童,4度將女童抱起疑「嘴對嘴」強吻,直到被女童母親撞見才喝斥制止,事後PO文並報警提告,士林地院今(20)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,判處唐宗浩1年6月徒刑,可上訴。
2018年9月19日晚間6時許,唐鳳的胞弟帶著3歲大兒子前往太子廟玩耍,一名婦人恰巧也帶著一對女兒外出散步,唐男趁著女童母親忙著照顧妹妹,放任大女兒在旁與自己兒子玩樂之際,4度在幼子面前抱起女童強吻,而兒子則在旁目睹一切,全程都被監視器拍下。
▲唐鳳胞弟強吻女童監視器畫面。(圖/翻攝畫面)
監視器可見,唐鳳的胞弟3度將女童抱起,強行將女童摟進懷裡親吻,女童因無力抗拒,只能乖乖讓他得逞,被親吻後頻頻用手擦拭嘴巴,直到女童母親發現後大聲喝止,唐男雖當場就已道歉,但家長仍不接受,事後將經過PO上臉書,提醒附近住戶。
唐男到案後,辯稱沒有猥褻犯意,只因「小女孩太可愛,一時忍不住」,坦承有抱起女童,但不記得有沒有親吻嘴巴。檢察官認定犯罪事實明確,依法提起公訴,法官審酌其犯案當下認知行為能力比一般人低,依規定可減刑,考量他無前科,但因雙方未達成共識,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,判處唐男1年6月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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