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
今年2月間某日、上午11時許,新北市一名洪姓女子,帶著小孩到汐止區金龍活動中心前公園遊玩,不料卻遇到一名身障的54歲李姓男子,一開口就說「小姐,我可以摸你的胸部嗎?」,讓洪女當下非常錯愕,回過神來趕緊報警處理,請警方到場協助,警方趕抵後立即告誡李男,雖然被害人洪女表示不願追究,不過李男的行為,已觸犯《社維法》,警方後續將依法究責。
▲女子在公園遭人性騷擾。(圖/示意圖/翻攝pixabay)
據了解,事後洪女在臉書社團「汐止集團」PO文,表示帶著小孩出來曬太陽,卻遇到一名男子開口問「我可以摸你胸部嗎?」,讓她非常錯愕,因此PO文提醒家長們多加注意,並小心「千萬別讓他對小孩有機會碰觸!小孩不懂反抗讓他有機會得逞!而且看護跟警察說,他已經跟好多人這樣說,哭著說他也常想摸」!之後經警方訊問,認為李男精神正常,雖然被害人不願追究,不過認定他已觸法,後續將對他依法究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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