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综合報導
示意圖/翻攝自flickr-bw Pingu
知名百貨新光三越日前遭爆料,因櫃姐上班時間穿著黑短褲加黑絲襪,就遭到管理員以服裝儀容不符為由扣薪水500元,不過櫃哥卻無此規定,引起諸多櫃姐反彈,對此新光三越回應是基於賣場禮儀,而北市勞動局則表示,若專櫃將罰款直接轉嫁到員工身上,將違反《勞基法》。
根據蘋果日報報導,新光三越解釋是因為和專櫃有約定專櫃人員的服裝儀容,可穿著新光三越制服或是該櫃制服,而櫃姐不能穿短褲是基於賣場禮儀,且罰得是廠商。北市勞動局則指出,雇主有管理員工制服的權限,但若是片面規定單一性別穿著,將有性別歧視的問題,可處30萬到150萬罰緩;若對勞工扣薪處理,可處2萬到30萬罰緩不等。(整理:實習編輯許禮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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